| 您所在的位置:
>>
>>
浙江省瑞安市中医院2015年保洁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
|
浙江省瑞安市中医院2015年保洁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瑞安市中医院2015年保洁管理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瑞安市中医院2015年保洁管理服务 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瑞安市中医院的委托,将于近期就瑞安市中医院2015年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将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拟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0577-88926649,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2359931699@;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18066356156、0577-88926649;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建议书应包括原有问题表述、存在问题原因、提出修改建议等内容。
4、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采购文件见附件 瑞安市中医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附件: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