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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所属水质净化厂紫外消毒系统设备配件及相关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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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所属水质净化厂紫外消毒系统设备配件及相关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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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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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所属水质净化厂紫外消毒系统设备配件及相关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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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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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所属水质净化厂紫外消毒系统设备配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DDACG2015GK040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5月06日至2015年0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东区、永和、萝岗、黄陂水质净化厂)紫外线消毒灯管及配套设备采购供货、装卸、运输与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本项目分为3个包,详细情况见下表:
子包号 采购货物内容 交货地点 各包最高采购预算(万元/3年) 包1 紫外灯管、电子镇流器、石英套管及密封、紫外光强传感器、紫外光强传感器、紫外消毒陶值计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东区厂一期、永和厂、萝岗厂) 483.62 包2 紫外灯管、电子镇流器、石英套管及密封、总线控制板、32路巡检板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东区厂二期) 109.82 包3 紫外灯管、电子镇流器、石英套管及密封、控制屏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黄陂水质净化厂) 46.56 注: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必须就全部设备及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报价。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时,必须取得投标主要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或对该项目正式授权书,投标时须提供正式授权书原件以备核查; 3、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几个子包进行投标,允许同时能中二个或以上包,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拟投子包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
注: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②有效且已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④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⑤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5月06日起至2015年05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 00-12: 00和下午2: 00-5: 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83号803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 020-3846767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9: 30。 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志东 采购人联系人: 陈伟华 电话: 02038467671 电话: 82261267 传真: 02038467671 传真: 82099913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 联系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1号 邮编: 510510 邮编: 51073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和支行 帐号: 725060151246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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